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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四规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四规合一”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9月3日
合肥市“四规合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97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1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据,加强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从规划内容、信息平台、协调机制和行政管理等方面理顺“四规”关系,统筹推进“四规合一”工作。通过“四规合一”,有效统筹城乡空间资源配置,优化城市空间功能布局,保护耕地资源以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保障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工作思路
坚持统筹兼顾、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公众参与,以“规划引领、部门合作、平台整合、市区联动、试点先行”为总体工作思路,在开展前期研究工作基础上,选择一个城区先行试点,先主城区后市域,分阶段逐步推开。
三、组织架构
成立市“四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相关工作开展,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一)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协管规划工作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直相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局局长兼任,并从市规划、发改、国土、环保等部门抽调人员集中办公。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领导全市“四规合一”工作;指导开展“四规合一”前期研究和先行试点工作;制定我市“四规合一”工作总体计划;指导政策制定和编制技术规范;监督检查各部门工作推进和执行情况;决定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起草我市“四规合一”工作总体计划,报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起草工作;组织完成“四规合一”数据整理建库和信息联动平台;协调各部门组织的专业规划与“四规”的对接;定期组织多部门工作会议;根据工作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分析各部门规划实施情况,汇总管理信息,归档管理;“一张图”的管理与维护、公示。
市规划局:负责“四规合一”工作的“一张图”和规划成果动态维护;牵头负责技术规程制定和技术导则编制,完成北京54坐标系与西安80坐标系的转换、差异图斑比对工作;以西安80坐标系为基础,将各专项规划统一形成一张图。
市发改委:负责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建立全市重点项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负责对“四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建设项目、产业区块布局等内容进行审核。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开展“四规合一”工作所需规划数据、基础数据及行政审批数据;负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完善工作;负责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并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与规划局共同完成北京54坐标系与西安80坐标系的转换、差异图斑对比和“一张图”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生态红线划定方案;负责对“四规合一”成果中涉及基本生态空间控制线等内容进行审核。
市财政局:负责“四规合一”工作经费保障。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配合牵头单位完成各县(市)区“一张图”工作及相关协调工作。
市直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四规合一”工作的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收集,负责相关专业规划的编制和成果审查工作。
四、主要任务
完成一张“规划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个“技术导则”、一个“动态项目库”、一套“运行机制”等五大工作内容,构建具有合肥特色的“四规合一”综合性协调管理决策机制。
(一)规划整合,形成一张“规划蓝图”。
全面梳理“四规”内容,对“四规”各自确定的发展目标、发展规模、用地指标、用地布局空间差异进行分析,设计“四规”衔接的规划编制标准、编制体系、编制思路。通过全面对比、按县(市)区分配、布局调整,消除“四规”及各部门专业规划间存在的矛盾和差异,实现城市建设用地“一张图”管理,在“一张图”中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基本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保护控制线、城乡建设用地控制线、产业区块范围控制线“五线”。
(二)智慧管理,搭建一个“信息平台”。
结合智慧城市建设,以发改、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政务平台为基础,搭建信息联动平台,建立“四规”管理信息互通机制,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建成全市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便于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城建、水务、交通等部门审批过程中及时沟通,最终为建设“智慧城市”、实现“多规合一”提供信息技术支撑。
(三)有效衔接,制定一个“技术导则”。
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边界不统一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全市建设用地差异分析图,研究提出协调的原则和处理意见,形成一套统一的编制技术标准、成果技术规范。加强技术规范运用,指导县(市)按统一标准、统一成果形式开展“四规合一”工作,指导城市总体规划和合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指导其他专业规划修编调整,逐步实现“多规合一”市域范围全覆盖。
(四)强化支撑,建立一个“动态项目库”。
在市“1346”项目库、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政府投资公益性项目库等基础上,对全市2017年前建设项目需求进行梳理和综合排序,布局建设用地,实现动态管理。根据项目轻重缓急,优先保障3年内能动工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其次是县(市)区级重点项目和其他项目;根据项目所在区域,优先考虑重点平台、重点区域的建设项目;根据项目类别,按公益性基础设施、民生和产业项目顺序综合考虑。
(五)制度保障,建立一套“运行机制”。
建立由市政府统筹、多部门参与的协调咨询工作机制。积极推进规划控制线立法,将“四规合一”划定的基本生态控制线、城市开发边界控制线等纳入地方立法,形成条例;以政府规章形式明确“四规合一”控制线管理主体、管控规则、修改条件和程序,强化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以统一的信息联动平台为技术支撑,完善一张图运行机制,建立部门业务联动制度、优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监控考核制度和动态更新维护制度。
五、工作计划与分工
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试点先行、全面铺开、巩固提升三个阶段推进。
(一)第一阶段(2015年9月至12月)。
主要工作包括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试点推进和确定“四规合一”技术路径,在此基础上,各相关部门总结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落实专项经费,立项开展各专项工作任务。
1.制定“四规合一”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2.制定数据整合标准、地类衔接标准。(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3.启动信息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4.制定一套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5.完成试点工作。选择合适区域作为试点,开展全市“四规合一”试点工作,对编制一张“规划蓝图”和建构协调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及时总结经验。(责任单位:瑶海区人民政府)
6.启动主城区“一张图”工作。(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等)
7.编制完成合肥市主体功能区规划。(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编制完成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并建立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9.编制完成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规划,并建立项目库。(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城乡建委,参与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0.启动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建立项目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1.启动编制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并建立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12.各县(市)、区政府配合牵头部门,摸清家底,组织开展本区域“四规合一”工作,完成本区域“一张图”(草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3.市直相关部门总结情况并制订详细的实施工作方案。(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4.梳理整合建立动态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第二阶段(2016年1月至6月)。
在总结先行区域试点经验和依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单元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五个一”推进完善全市“四规合一”工作。
1.建立多方参与的协调机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2.整合主城区形成一张“规划蓝图”。(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一个“信息平台”。(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4.初步建立一套“运行机制”。(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
5.编制完成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成项目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6.编制完成重点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建成项目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7.完成动态项目库建设,并进行滚动调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参与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8.优化梳理审批流程。(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参与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政务服务中心等)
(三)第三阶段(2016年7月起)。
各部门总结工作经验,完善市域全覆盖,巩固提高并推广细化,在“四规合一”的基础上,实现综合交通体系、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水利等部门专业规划的“多规合一”,并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立法,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参与单位:各相关专业规划编制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四规合一”工作,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推进。
(二)加强协调,上下联动。
“四规合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范围较广,涉及部门较多,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对口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国家和省里的关心和支持,要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和联动,切实建立上下联动、良性互动的工作协调沟通机制。
(三)强化监督,务求实效。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单位开展“四规合一”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督办检查,及时发现推进过程中遇到问题,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及时总结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努力形成新经验。
(四)加大宣传,形成合力。
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四规合一”工作的宣传力度,制定宣传计划,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入公众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建立规划公示、规委会旁听、基层群众评议等多样化的阳光规划制度,努力营造全市上下关心支持“四规合一”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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