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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皖政办〔2014〕21号),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如下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皖政办〔2014〕21号)文件要求,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为核心,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为企业发展进一步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建立我委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工作体系,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的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减少收费事项,降低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建立收费信息平台,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时间安排
1、确定清单范围。纳入清单的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纳入行政审批前置环节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社会组织收费、其他类收费(如保证金、滞纳金、押金等)。
2、开展自查自清(8月1日至8月11日)。按照“谁收费、谁主管、谁清理”的原则,由委各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以及各行业协会先行开展自查自清(此次清理以2014年6月30日为截止日)。其中,委属单位和社团组织的收费清理,由其对口管理的处室局一并负责落实;实行资质管理的各类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的收费,由相关管理该组织的处室局负责落实。各单位分类填写收费清理表格,于8 月11日前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的自查报告(包括涉企收费清理规范情况、存在问题、意见建议和有关表格等)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委综合处(省减负办),电邮:anhuijianfu@126.com)。委属单位由财务处负责汇总报送,联系人:周珊,电话:62871793;社团组织由规划处负责汇总报送,联系人:张涛,电话:62871885。没有涉企收费事项的单位实行零报告。
3、提出收费意见(8月1日至8月11日)。各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对纳入清单范围的各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逐条逐项分类登记,以清单方式列举,逐项提出清理意见(保留、冻结、取消、降低收费标准),同时说明开展此项工作和收取此项费用的政策依据。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及相关收费,凡是逾期不申报的,视同放弃;不提出清理意见的,视同取消。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同时,将涉及收费的前置服务项目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
4、确认收费项目(8月11日至8月15日)。在各单位申报基础上,进行集中审核,重点在取消、冻结、下放上下功夫。按照能减则减的原则,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收费项目;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收费项目;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为科学有效的收费项目,一律下放市县管理。
5、确认收费标准(8月11日至8月15日)。重新评估进入省级收费清单的收费标准,下调企业反映过高,以及收费体量过大、实际服务成本较低的收费标准。改革以投资额为收费基数的建设项目收费方式。有上下限的收费标准,一律以下限为收费限额。
6、确定服务责任(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对拟保留的收费事项,各单位同时要明确收费项目的服务内涵和服务标准,对只收费不服务或不按规定标准提供服务的,按乱收费查处。
7、确定监管责任(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根据不同类别收费的职责定位和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主体,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相应责任。进一步规范收费权力的行使,积极探索建立与收费事项相对应的监管责任体系,明晰主管业务处室局与下属单位、行业组织、资质管理的中介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收费清单也是责任清单,违规收费以及监管工作失责的,依法依规追究主管处室局责任。
8、严格责任追究。健全违法收费行为责任追究,加强价格执法,强化对不作为、乱作为的问责。按照收费就要承担相应服务、相应责任的要求,开展收费情况检查和评估,对擅自收费、扩大范围收费、随意要价、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9、加强信息公开(11月1日至11月30日)。经过审核确认、省政府审定后的收费清单,要列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对象、服务标准、监管责任等,通过委门户网站、有关媒体等予以公开,并纳入我委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内容。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新的收费清单收取费用,逐步把收费清单纳入本委行政权力“一库四平台”运行和监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施目录清单管理,是推进简政放权的具体行动和激发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有关处室局、委属单位、社团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各类收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涉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清理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并将名单和联系方式于8月11日前报委综合处(省减负办),联系电话:62871167,62876652,确保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要求,依法清理(8月1日至8月15日)。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抓好工作落实。要认真对照清理职责,对有关处室局、下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由本委核发资质的中介机构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
(三)加强宣传,强化督查(8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多种渠道,大力宣传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建立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对于企业反映强烈的收费事项,要多方征求意见,凝聚各方智慧,切实解决问题。要把推进涉企收费清单工作纳入机关效能考核和年度工作考核,适时组织督查,落实行政问责制度。
附件1-6:
1.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登记表
2.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登记表
3.政府性基金和其他类收费登记表
4.社会团体涉企收费登记表
5.中介机构、专业服务组织前置服务收费登记表
6.填表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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