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华商企业资源网,企业发展助力成长平台
转发关于承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和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
合经信综合〔2015〕431号
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委各相关处室:
根据《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承接落实国务院第八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通知》(合政〔2015〕190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合政〔2015〕19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委承接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列入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确认类”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确认”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二、将列入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他权力类”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初审转报”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的初审转报。
三、取消列入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他权力类”的“安徽省资源综合利用认定初审转报”事项。
四、因国务院将“开办农药生产企业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列入我委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其他权力类”的相应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初审转报。
五、各县(市)区经信委(经促局)、开发区经贸局、委机关各相关处室,须切实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实施,将相关工作着力点放在事中事后环节监管。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再面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政府内部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等,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2015年12月24日
暂无投标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