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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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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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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描述

  各市、县(市、区)农委(畜牧水产局),委属有关单位:

  现将《“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12月29日

  “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实施方案

  品牌化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标志。近年来,我省农业品牌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培育出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的区域公用品牌,创建了一批“三品一标”和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名牌农产品。但从总体上看,我省农业品牌建设仍相对滞后,不同程度存在经营主体品牌意识不强、绿色有机农业品牌价值挖掘不够、品牌影响力知名度不高、小乱杂现象突出等问题,与加快农业调转促要求明显不相适应。为切实加强我省农业品牌培育工作,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绿色皖农”品牌,根据省政府部署和《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五大示范行动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综〔2015〕138号)要求,现就“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坚持以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势特色产业为依托,以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为重点,以提升质量效益为核心,按照提升价值链、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的要求,大力实施农业品牌化战略,健全农业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机制,打造“绿色皖农”品牌集群,厚植我省农业发展优势,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益,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企业主体。立足“消费”导向,主动适应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积极引导地方政府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文化挖掘、质量管理、科技创新、商标注册、品牌培育等手段,打造以品牌价值为核心,具有安徽特色、绿色理念、安全优质的“绿色皖农”品牌新形象。

  2.坚持政府推动、部门联动。切实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推动市、县、乡政府加大品牌创建力度,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农业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工商、质监、食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强品牌支持保护和宣传推介,营造有利于“绿色皖农”品牌培育和发展的良好氛围。

  3.坚持绿色发展、提升效益。按照“绿色、健康、品质、创新、效益”的理念,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绿色皖农”品牌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地实现品牌产品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三)主要目标

  以区域公用品牌为统领,以行业品牌为支柱,以产品品牌为基础,夯实我省农业品牌创建基础,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健全完善农业品牌培育、发展、保护和营销体系,培育和创建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知名皖字号农业品牌。到2017年,全省“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达到4700个,新增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着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200个以上,探索建立安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初步形成一批竞争力强、附加值高、美誉度好的特色化、精品化、规模化“绿色皖农”品牌集群。

  二、创建内容

  (一)依托资源优势,培育区域公用品牌。发挥我省农产品资源、生态环境资源优势,以省部共同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契机,建立完善区域公用品牌培育、保护和监管体系,加大区域公用品牌创建力度,引导鼓励品牌创建主体注册地理标志、原产地保护以及证明商标,打造具有安徽特色、安全绿色、市场认可的区域公用品牌。委托权威机构,逐步开展安徽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推动安徽农业品牌向中国品牌、世界品牌升级。

  (二)依托主导产业,培育行业品牌。立足我省优势主导特色产业,把握产业定位,整合品牌资源,力争每个主导产业都培育出引领发展的行业品牌。

  一是大力发展专用粮食品牌。结合粮食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行动,组织实施发展专用品牌粮食试点,以水稻和小麦等口粮作物为重点,按照品牌引领、品质保证、品种优先的发展思路,打造专用品牌粮食生产示范区,培育专用粮食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引领全省专用品牌粮食加快发展。

  二是打造优质安全畜禽产品品牌。结合畜牧绿色低碳循环模式攻关,以生猪、家禽、肉牛肉羊等大宗畜禽产品及黑猪、土鸡、白鹅等地方特色品种为重点,深入开展畜禽产品无公害、绿色、有机产品认证,培育畜禽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产品品牌,打造一批畜禽产品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三是打造生态绿色渔业品牌。结合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攻关,以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和悠久历史文化的渔业产品为重点,保护和唱响 “徽蟹”、“龙虾”、“水库有机鱼”及“稻—渔共生、稻—禽共生”等区域公用品牌。依托主导优势品种,做大做强渔业 “一县一品”,带动生态渔业产业化发展。

  四是做优做强特色农业品牌。结合特色农业绿色增长模式攻关,发挥我省茶叶、水果、蔬菜等特色产业资源优势,重点打造四大知名茶叶品牌,做优做强砀山酥梨等地方特色果蔬品牌。结合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发挥我省区位、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积极培育皖字号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养生农业品牌。推进专业示范村镇建设,大力培育“一村一品、一镇一品”。

  (三)依托核心企业,培育产品品牌。强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养大户品牌意识,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产品质量,加强品牌包装、策划和宣传推广,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的核心竞争优势。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品牌,培育一批实力强、信誉好的品牌运营核心企业,引导核心企业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一标”,争创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和名牌产品,打造具有一流产品质量、一流包装设计、一流营销业绩,在国内外市场上打得出、叫得响的产品品牌。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品牌创建主体培育。引导支持地方政府和行业协会申请地理标志,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创建区域公用品牌。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品牌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提高品牌化发展意识,扩大品牌产品生产规模,主动适应市场化、信息化和消费升级的要求,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认证,健全质量检测和追溯体系。鼓励企业申请注册商标,争创驰名商标、安徽着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培育发展自主品牌。认真落实近年来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培育创建产品品牌。鼓励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整合资源,打造优势品牌,促进龙头企业与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品牌共享共建。鼓励和支持品牌主体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加快“绿色皖农”品牌走出去步伐。

  (二)强化品牌创意设计和推介。积极支持品牌创建主体深入挖掘我省独特的自然优势、地理优势、历史文化内涵,强化人文、地域和风土气息,加强农业品牌创意设计。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以及国内外知名农业展会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加强“绿色皖农”品牌营销策划和宣传推介,提高社会公众对“绿色皖农”品牌的认知度和美誉度。

  (三)强化品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是品牌建设的基础。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按照品牌化要求,高起点修订完善我省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健全省级农业地方标准体系,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为抓手,组织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工程,建设一批以大宗粮油为主体的绿色食品专用原料基地、以“菜篮子”产品为主体的优质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以特色创汇为重点的出口农产品基地。加强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建设,以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开展质量安全可追溯试点,推行农产品二维码、一维码、射频码等信息化技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体系建设,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强化品牌质量安全认证,加快“三品一标”和QS认证步伐,加强证后监管,依规实行产品认证退出机制,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品牌市场信誉。

  (四)强化品牌保护。依法依规强化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和惩处假冒伪劣品牌等违法行为,创造有利于“绿色皖农”品牌培育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维护好老字号和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提升品牌社会公信力。引导品牌建设主体强化自律意识,切实加强品牌质量保证体系与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依法经营品牌,自觉维护品牌形象。

  (五)强化品牌营销体系建设。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邮乐农品等本土综合电商平台及知名电商企业,引导农业电子商务企业走差异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路子,扩大“绿色皖农”品牌产品网上销售量。支持“绿色皖农”品牌创建主体与国内知名超市、批发市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扩大线下销售量。加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力度,鼓励发展农业电商、跨境电商、直销店、社区支持农场(合作社)等新型流通模式,扩大品牌农产品销售范围,提高“绿色皖农”品牌市场影响力。

  (六)探索建立“绿色皖农”品牌目录制度。强化政府公益服务,探索建立“绿色皖农”品牌目录制度。把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形成目录,统一组织发布,实行动态管理,鼓励引导各类农业市场主体做大品牌、保护品牌。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把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作为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抓手,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引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落实本方案的具体措施,并做好指导、扶持和服务工作。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成立农业品牌协会或专家委员会,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参与“绿色皖农”品牌创建,研究出台分类开展优质特色区域公用品牌、行业品牌、产品品牌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级农业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财政、科技、工商、质检、食监、商务、税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支持。农业系统内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工作。农业产业化部门要加强对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中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引导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品牌;农民专业合作指导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品牌;种植、畜牧兽医、渔业、特色产业等部门要分别加强专用粮食、畜禽、渔业、特色农业和休闲农业等产品品牌建设工作的指导;农产品质量、绿色食品、农业生态环境等监管部门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三品一标”认证及监管工作;市场信息部门要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牵头做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日常协调及农业电商品牌培育工作,确保品牌培育计划取得实效。

  (三)加大项目资金支持力度。要在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搭建平台,加大对“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的支持力度。要积极整合现有各类涉农专项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品牌培育创建。要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品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试点。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试点市县、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标准化示范县、“三园两场”和农业物联网示范建设等各类农业项目要与推进“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有机结合。加大对龙头企业新认定驰名商标、着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的奖励力度。

  (四)健全绩效评价机制。省农委把“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实施情况列入对各市农业部门绩效评价内容,完善绩效评价指标,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顺利实施。各地也要建立健全品牌建设绩效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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