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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经信委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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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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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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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经信委2016年度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实施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和“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的攻坚之年。2016年我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政务公开办的悉心指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和管理创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好“放管服”任务,扎实推进“标准化深化年”活动,进一步深化经信委“企业娘家”品牌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创新型“三个强省” 建设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6〕5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深化改革,扎实推进“放管服”。按照省政府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加大“审监分离”工作机制的落实力度,形成以服务窗口为主导的审批运行机制。结合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深化权责清单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承接好国务院有关部门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省本级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减少、规范前置审批,提升审批效率。落实企业投资负面清单制度。认真落实《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进一步规范政务服务行为,简化优化服务流程。修订细化办事指南,制定行政审批审查工作细则。加强并联审批,落实好企业设立、企业上市综合服务试点任务。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明确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严格依法公开,切实保障群众和企业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群众办事更方便、创业更顺畅。

  (责任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人教处、技改处、中小企业局、企业发展服务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等)

  二、发挥优势,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结合审批实际,整合资源,推进“省经信委网上行政审批系统”统一建设,将“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等适合进行网上审批的事项纳入系统办理,并实现与省政务中心审批平台对接,提高数据交换、信息共享、协同审批水平。同时,进一步推进与市、县互联互通,扩大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和全过程公开的领域和范围,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体化行政审批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掌上移动”平台,深化向“指尖上”延伸、向“口袋里”发展的“微公开”新形式,推进政务微信、易信、手机APP等社交媒体、移动客户端建设,为企业和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立体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着力打造具有经信特色的政府信息公开升级版。加强审批监管,促进政府数据开放。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电子证照、电子文件、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综合处、企业发展服务处、信息化推进处、信息安全处及相关业务处室局,委信息中心,各市、县经信委等)

  三、主动规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工业强省、创业富民、改革创新、融合发展”的工作理念,采取门户网站、专栏专题、集中宣传、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关于国家和省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全面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及时、有效地将“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的深入实施情况,大力推进稳增长、强供给、调结构、增效益、去产能、增活力、转方式、促融合“八大行动”和我委80项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同时,加大省委、省政府和我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除需要保密的外,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和省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均及时公布,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简政放权、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生产安全事故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全面公开政府权责清单,方便公众查询获取和监督。精准公开经济社会政策,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交易)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主动公开项目资金的种类、数量和使用情况,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实施管理。对民营经济发展、煤电运协调、生产安全等有关重点工作、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面客观地介绍工作进展情况、采取的措施,牢牢把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招投标的公开力度。实现内部重大事项的公开透明。突出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程度高的部门和领域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标准,明确公开内容、范围、渠道、时间以及发布格式。(责任单位: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等)

  四、分类指导,深入推进直属单位办事公开

  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政务、办事公开纳入全委政务公开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推进、统一监督检查考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积极做好主动和依申请公开。按照上级及委有关规定、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要加强网站公开和网络问政工作。要进一步规范政务、办事公开的内容、完善制度、创新载体、强化监督,形成较完善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实现企业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示范点带头作用,带动委属单位全面推进政务、办事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委政务公开办,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

  五、三级联动,进一步加强经信系统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全省经信系统政务服务窗口工作的指导,加快服务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进程,提升行政效能,切实为企业、群众提供高效、便民、规范的优质服务。各市、县经信委、部分派出机构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政务服务工作,按照“两集中、两到位”要求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行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精简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和统一市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理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以及办事指南等。按照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数据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政务服务信息化标准建设,全面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审批,促进政府权力事项网上规范运行,推进信息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和健全反馈处理机制,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审批体系。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网上办理、上门办理、预约办理、自助办理、委托代办等服务。进一步延伸窗口的服务领域,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窗口”的对外形象。

  各市、县经信委、部分派出机构要认真做好服务窗口工作的总结,及时报送典型经验和做法,省经信委行政审批办(政务窗口)将结合工作实际,适时通过培训研讨、督查调研、共创考核等方式等进一步推进全省经信系统政务服务工作,努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党委政府放心的政务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各市、县经信委,部分派出机构,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综合处、人教处、机关党委、信息化推进处、财务处等有关处室局,委信息中心、安徽经济报等)

  六、健全机制,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组织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列入年度工作重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纳入全委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开展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辅导,全面增强全委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加大组织协调和工作推进的力度,加强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执行力度,规范公开行为。(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人教处、财务处等各处室局,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各市、县经信委等)

  加强载体建设。着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化新技术等多种方式不断将管用、实用的政策和信息主动公开并送上门,方便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不断丰富 “企业娘家”品牌内涵。不断完善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触摸屏、企声110、96871、报刊等传统公开方式,加强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网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拓展网上服务范围,进一步加强网上政民互动,进一步完善网上管理工作机制。抓好本级、本部门出台政策解读工作,健全委政策文件学习解读会机制;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回应机制,积极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关切,正面引导舆论,不断提升公开实效。(责任单位:综合处、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财务处等相关处室局,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各市、县经信委等)

  健全长效机制。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深化年”活动,实施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信息发布格式和依申请公开办理等标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围绕依法平稳有序目标,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档案备查等各环节,建立协办协调工作制度,建立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继续积极主动加强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效能建设、党风建设联络员和新闻、企业等社会各界的密切联系,宣传委政务公开工作的措施、力度和成效。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研究考核办法,加大全委政务公开推进、检查和考核力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使政务公开成为全委的自觉行动。(责任单位: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行政审批办〉、综合处、人教处、监察室、效能办等相关处室局,各派出机构、直管行业协会、直属单位,各市、县经信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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